• 18719062713
  • 15627493692
首页 » 服务协议
了解我们
联系我们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2039-6号7楼

电话 :18719062713

手机 :18719062713

微信 :15627493692

E-mail:fuwu@guanlubao.com

网址:www.guanlubao.com

服务协议

一、总则

1.1 用户如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则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与本系统达成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本系统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即本系统用户ID)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自行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1.3 用户可以使用本系统各个单项服务,当用户使用本系统各单项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本系统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1.4 本协议和各个单项服务条款以及各类公告可由本系统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您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

您在使用本系统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如您不同意本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取消本系统提供的服务即对其帐户进行注销。您一旦使用本系统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内容,包括本系统对本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本系统用户。

二、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2.1 本系统用户帐号的所有权归本系统,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本系统帐号的使用权。用户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本系统不负任何责任。

2.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本系统。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本系统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除非: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只有透露用户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用户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3)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4)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5)为维护本系统的合法权益。

2.4 在用户注册本系统帐户,使用本系统产品或服务,访问本系统网页, 或参加促销和有奖活动时,本系统会收集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并会将这些资料用于改进为您提供的服务及网页内容。

三、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使用本系统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不利用本系统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本系统的服务。

(5)遵守本系统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3.2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应同意赔偿本系统并使其免受损害。对此,本系统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本系统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本系统帐号或利用本系统帐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本系统有权回收其帐号。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本系统会依据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其进行调查。

3.3 用户不得对本协议任何部分或本协议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3.4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系统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本系统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本系统等额的赔偿。

四、服务内容

4.1 本系统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2 除非本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本系统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协议之规范。

4.3 为使用本服务,您必须能够自行经有法律资格对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进入国际互联网,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此外,您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与国际互联网连线所需之一切必要装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

4.4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本系统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本系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4.5 本系统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系统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本系统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4.6 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本系统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本系统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的真实性,本系统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本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系统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

4.8 6个月未登陆的用户帐号,本系统保留关闭的权利。

4.9 本系统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系统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10 终止服务

用户是否同意本协议得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如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长时间未使用,或本系统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文字及精神,其均有权终止您的密码、帐号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您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中加以移除或删除。如您同意依本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服务,则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即本系统有权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帐号及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本系统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商誉权)

5.1 用户专属权利

本系统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呼吁用户也要同样尊重知识产权和他人合法权益。

5.2 对于用户通过本系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留言板、论坛等)上传到本系统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本系统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可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发行、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整体或部分)内容,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5.3 本系统拥有本网站(本系统)内所有资料的版权。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本网站内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所有的资料和图像均以获得信息为目的;

所有的资料和图像均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所有的资料、图像及其任何部分都必须包括此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的产品、技术与所有程序均属于本系统的知识产权,在此并未授权;

“本系统”及相关图形等为本系统的注册商标,

未经本系统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否则,本系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七、其他

7.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系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本系统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规定之放弃。

7.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请您在发现任何违反本服务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本系统各类公告之情形时,通知本系统。